湖北省武汉市光谷七路道路绿化工程

园林绿化治理维护中心至诚八路两侧、人民公园东门绿化工程招标公告虞城县园林绿化治理维护中心至诚八路两侧、人民公园东门绿化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已经虞城县人民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虞城县 园林绿化治理维护中心至诚八路两侧、人民公园东门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虞城县园林绿化治理维护中心至诚八路两侧、人民公园东门绿化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已经虞城县人民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采购编号:虞财采购2014071号。


2、招标项目简介:


2. 1、项目名称:虞城县园林绿化治理维护中心至诚八路两侧、人民公园东门绿化工程。


2.2、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虞城县境内。共划分三个标段。


2.3、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至诚八路两侧绿化;


第二标段:人民公园东门绿化;


第三标段:第一、第二标段的监理标;


2.4、工程总投资:约 260万元。


2.5、招标范围:虞城县园林绿化治理维护中心至诚八路两侧、人民公园东门绿化工程施工及监理 ,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2.6、工期要求:90天


2.7、质量要求:合格


3、 资质要求 :


3.1、施工标段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以上 (含三级 )资质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 2011年以来投标人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为准);


3.1.4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临时)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证书或园林相关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项目经理 证书,且无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2、监理标段资格要求:


3.2.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2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2.3 拟派项目总监应为本单位员工,具备国家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3.2.4 2011 年1 月1 日 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企业完成过同类工程项目监理业绩(提供工程监理合同)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治理和被治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若出现上述情况,先购买招标文件者为有效投标人。


四 、 报名须知 :


施工标报名须知:报名时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持身份证原件或被授权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同时携带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或项目经理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出具的拟任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原件)、企业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注:施工标投标人报名时须由法定代表人、建造师(项目经理)同时到场。


监理标报名须知:报名时请携带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证实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拟派项目总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企业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施工标段及监理标段报名时,以上提到的证书、证件及文件查验原件,同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